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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低空飞行服务中心通过局方符合性检查

2019-11-26

11月26日下午3点,浙江省低空飞行服务中心通过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的符合性检查和测试评估,正式通过局方验收。这标志着浙江省低空飞行服务中心成为华东地区首个通过局方符合性检查和测试评估的飞行服务站,也意味着省飞服中心作为全省通航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设施,将正式“起航”运行,为全省通航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飞行中服务,助推全省通航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也为“浙江省通航产业高水平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据悉,此次局方按照符合性检查的具体要求重点对省飞服中心4方面内容进行了测试评估,分别为飞行服务及低空通信监视系统的相关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远程塔台指挥试验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低空空域及低空航线网络建设等空域资源条件是否具备;飞服中心功能定位、专业人员资质、设施设备配备、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是否符合A类飞服站建设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局方专家组经过一天的认真评估,认为省飞服中心符合民航局《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中的相关要求,一致同意通过省飞服中心的符合性检查和测试评估,并建议省飞行中心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功能建设,继续拓展低空空域资源,为全省通航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


据了解,通用航空是我国民用航空“两翼齐飞”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翼,通航产业已被国家定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下一个“万亿级”产业。浙江省作为全国通用航空综合试点省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通航产业发展,提出了“高水平发展通航产业”、“打造全省空中1小时交通圈”的战略要求。今年6月,中国民航局下发了《关于同意在浙江省开展低空飞行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试点工作的批复》,批复中明确由浙江省机场集团采用“1+N模式”,在浙江开展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相关试点工作。省机场集团作为浙江省民航产业发展的省级平台,自组建以来,便积极谋划浙江省通航产业的发展,投资建设省级低空飞行服务中心,便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民航局决策要求,发挥省机场集团全省通航产业发展平台功能的重要举措。


省飞服中心作为全省A类飞行服务站,定位为民航(通用航空)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投用后将为省内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计划处理、监视服务、飞行中服务、航空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告警和协助救援等服务,服务范围覆盖浙江省全境。省级飞服站是军民融合的重要载体,建成投用后能有效解决通航飞行“看不见、叫不到、管不住”的技术瓶颈,有利于军民航释放更多的空域资源用于浙江通航的发展。依托浙江省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建设,集团在省内低空空域资源拓展、远程塔台技术试点等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3月成功将建德千岛湖机场的空域面积拓展一倍有余,使之成为全国最大的低空空域,该空域在省飞服中心正式运行后将得到充分利用;同时,集团参照民航航路航线建设经验,规划了建德-舟山、建德-黄山、黄山-舟山三条低空航线,供短途运输、空中游览、训练、调机等飞行任务使用;11月24日,远程塔台试点技术在省飞服中心指挥大厅内试验运行成功……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浙江省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历经可行性研究、技术试点、空域拓展、航线规划、设备布点等难关,到今日通过局方符合性检查,整整历时一年有余,可谓“破茧而出”,浙江省低空飞行服务中心能够成为华东地区的先行者,不仅体现了省机场集团发展全省通航的信心和决心,也体现了浙江民航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强大精神力量。(单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