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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栎社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出境免税店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7

项目编号:SZCG2024057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出境免税店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准入标准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标段:一

1.2招标内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出境免税店

1.3招标底价及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招标底价。最高限价为月经营主体费基数2664元/月/㎡(即671328元/月),提成比例29%。

1.4经营期限:合同经营期限为3年,如宁波机场新航站楼国际投运转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合同提前终止。

1.5服务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内。本次招标面积共计252平方米。招标场地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如下:

注:本项目免税店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内正式运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应是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

2.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是否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招标人查询到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45-11:00,下午14:00-16:45(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联系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3.2获取方式:线上购买。购买时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凭证扫描件或网页截图、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提供信息(包括税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地址)发送至2408414547@qq.com邮箱。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可汇款至: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各潜在投标人只能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等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并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宁波机场免税店招标项目”(字符不够单位名称简写)。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形式,在确认投标人汇款后,代理机构将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至供应商邮箱,请注意查收。联系人:韩刘昱;联系电话:0574-8715085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 系 人: 叶女士

联系方式:0574-8900812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

联 系 人:王银、赵娜;

电    话:0574-87158302;

传    真:/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71-86668557